企業(yè)建立分公司優(yōu)點有許多,例如既拓寬事務范圍,分公司的虧本還能夠抵沖母公司的贏利,減輕稅收擔負,簡單取得當?shù)豘F 的支撐等等??墒撬旧硪灿性S多約束,更顯著的便是分公司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以下來具體說說。
分公司是總公司部屬的直接從事事務運營活動的分公司或隸屬組織,分公司的運營和辦理必須在總公司的直接操控下進行。它不具有企業(yè)法人資格,不是獨立的法令主體,可是相對獨立的管帳主體。首要特征如下:
分公司沒有獨立的產(chǎn)業(yè)權,其全部產(chǎn)業(yè)歸總公司全部;并作為總公司的財物列入總公司的財物負債表中。
分公司沒有獨立的人事權,其全部人員歸總公司任免或分配;分公司全部運營權來自于總公司的授權;其首要運營活動及首要辦理人員由總公司決議并委任,并依據(jù)總公司的托付或許授權進行事務活動。
分公司的是否存在由總公司決議;
分公司不獨立承當職責;
分公司不是公司,不以公司程序建立,它僅僅總公司的一部分;
分公司沒有自己的規(guī)章、組織組織和履行機關;
分公司沒有歸于自己的獨立稱號,其前面必須用總公司的稱號,后邊是附某分公司。
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,是不能作為授信主體的??墒窃趯嶋H操作中有兩種方法:
一,分公司運用總公司的授信額度,并由總公司無限擔負承當還款職責;
二,分公司內(nèi)某一個個人,以有民事職責能力的自然人的名義取得授信,然后將個人聯(lián)系掛靠在分公司,由分公司承當連帶還款職責(這個是要在合同里寫理解的)。
因而建立分公司也有相應的缺陷:即母公司需擔負連帶職責。如若分公司辦理不善,其對外簽定的各種合同形成的運營風險要由母公司來承當。也不能享用注冊地為新設公司提供的免稅期或其他出資優(yōu)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