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和風險
發(fā)布人:管理員 發(fā)布時間:2021-01-11 12:54:31 點擊:59
問: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職責和危險? 每個公司的有一個法定代表人,一般狀況下法定代表人是有股東中出資額更多,一起有德高望重,有適當?shù)念I導力和運營管理能力的人來擔任,也有這種狀況,股東延聘股東之外的人來擔任法定代表人,也便是名義法人,但不論誰來擔任法定代表人,當事人有必要對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職責有所了解,不然或許當你要承當職責的時分,還不知道為什么要承當法令職責。以下是有關法定代表人的法令職責?! ?、我G 《民法通則》第49條規(guī)則:“ 企業(yè)法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,除法人承當職責外,對法定代表人能夠給予行政處分、罰款,構(gòu)成違法的,依法追究刑事職責: ?。ㄒ唬┏鰭焯枡C關核準掛號的運營范圍從事非法運營的;
?。ǘ┫驋焯枡C關、稅務機關隱秘真實狀況、招搖撞騙的;
?。ㄈ┏樘淤Y金、藏匿產(chǎn)業(yè)躲避債款的;
?。ㄋ模╅]幕、被吊銷、被宣告破產(chǎn)后,擅自處理產(chǎn)業(yè)的;
?。ㄎ澹└淖?、停止時不及時請求辦理掛號和布告,使好壞關系人遭受重大丟失的;
(六)從事法令制止的其他活動,危害G 家利益或許社會公共利益的。”
2、我G 《刑法》第31條規(guī)則:“ 單位違法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判處刑罰。本法分則和其他法令還有規(guī)則的,按照規(guī)則。 ”
看到上述法令標準后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必定時間理解自己的職責和危險地點,更不能在沒有公司股份的狀況被延聘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而遭到巨大的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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